4月23日,国资潇湘融媒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开展省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湖南省国资委于4月15日印发了《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组织实施工作程序(试行)》(湘国资〔2020〕50号)(以下简称《工作程序》)的通知,对省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有了更具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组织实施流程。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明确提出:要按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为重点,严格问责、完善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落实中央精神,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17〕59号)(以下简称《办法》)。此文件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集中的环节,明确了9大方面71种须追究责任的情形,对经营投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处理进行了非常明确的界定。记者了解到,湖南省国资委为了切实抓好《办法》的落实,加快推进了责任追究工作组织体系建设,2018年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设立了监督处,明确承担责任追究工作职责;2019年制定了《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把落实追责问责作为闭环管理重要一环;此次《工作程序》的出台,实则是省国资委进一步扎实做好违规责任追究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更加清晰明确的界定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进省国资委和监管企业分级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落实。
记者梳理发现,《工作程序》包括问题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整改等六大方面,除了实施流程的优化完善,具体核实处理的部门处室权责划分清晰,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实行查验销号处理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工作程序》的出台,也是湖南省国资委目前正在组织开发国有资产监督追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开展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试点建设的一个具体行动。
今年1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为加快推进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切实建成用好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在北京、天津、山西、湖南等18个省(区、市)国资委开展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试点建设。根据试点目标,将利用6个月左右时间,分类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建成覆盖中央、省、市三级国资委和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积累经验,各试点国资委将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重大专项任务研究成果,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间的建设模式和标准,试点开展覆盖本省国有企业的系统建设,并实践与国务院国资委对接,实现“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监管、大额资金动态监测、国有资产监督追责等典型应用的互联互通。
为配合这一试点行动,省国资委打出了系列“组合拳”:除出台《工作程序》之外,省国资委监督处目前正在着手制订定期实时报告国资经营投资损失报告制度、省属监管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有序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责编:马菀倬
来源:国资潇湘